2002年08月28日
愛一個尊重你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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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◎陳玲《這麼容易就幸福》
>文章提供: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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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剛與男朋友交往的時候,朋友們都羨慕她的好運,
>因為男友不但長得一表人才,且還是個碩士。
>但是兩人交往期間的感受,她是「啞巴吃黃蓮」,有苦也說不得。
>從兩人一開始交往,她就深覺自己在很多方面都比不上對方,
>男友對她也設定了很多標準,要求她一一達成。
>
>剛開始,他嫌她不會講英文,要她去補習,
>接著,嫌她身材不夠好,所以她花了大筆錢,
>推脂、油壓、塑身,有氧課程一堂也不敢缺席。
>後來,男友又開始挑剔她只有高中學歷,要她補習參加大學聯考。
>死拚活拚了兩年,雖然勉強吊車尾考上了最後一個志願,
>但天生不是讀書料的她,早就險些去掉了半條命。
>終於,她越來越符合男友的標準了:有大學學歷,
>能說還算流利的英文,擁有姣好的身材,穿著時尚的名牌。
>她成為男友心目中「可以帶得出去」的女伴。
>然而,她告訴我,每當有人誇獎她美麗、氣質優雅、
>或者很會打扮時,她一方面固然開心,但總有一分不安。
>這些年下來,從外在有形的條件看來,她彷彿是從麻雀變成鳳凰,
>但她的自信早就被打壓得殘破不堪。
>為了保有這份情愛,除了男友要她做的事情外,
>她完全失去了對人生的想法和要走的方向。
>為了愛,失去了自己,總有一天,可能會連這份愛也保不住。
>
>她的男友後來移情別戀了。
>他認識了一個不需做任何改變或努力,
>就完全符合他心目中期望的女孩,
>無視於她的付出與為他所做的一切,他堅持和她分手。
>分手前,男友還跟她說了這麼一段話:
>妳不覺得妳應該要很感謝我過去對妳的要求嗎?
>如果不是因為我,妳大概還是從前那個不起眼的店員,
>哪裡會有現在這麼好的條件呢?」
>那段話聽得她內心淌血,但卻是啞口無言。
>
>他說的話是對的,如果不是為了他,她的確不會變成今天這個模樣。
>然而,雖然外在形象改變了,她的內心卻依然毫無自信,
>從頭到腳,她沒有喜歡過自己即使在擁有了這些外在的條件之後。
>結束這段戀情後,她很快地又投入另外一段感情。
>但在內心深處,她總認為自己不是很好,
>只要有人看上自己,就是莫大的恩賜。
>所以她處處捨棄自己的想法,一切都以伴侶為至上。
>
>她從小在充滿暴力言語的家庭中成長,
>性格暴烈的父親雖然不致於常出手打家人,
>但開口閉口都是三字經,或是「你去死」、「你是豬」這一類的話語。
>在缺乏愛的家庭中成長,她從來就沒有愛自己的能力,
>好不容易遇到一個愛她的人,她唯一會用的方式就是全然的犧牲與配合。
>在親密關係裡,若無﹁願意配合﹂的觀念,根本不可能建立美好的情感。
>但如果只是一方的配合,另一方卻視為理所當然,
>甚至予取予求,這個關係勢必會以悲劇收場。
>不到幾個月的時間,新的伴侶又離她而去。
>
>分手後,她接到對方的一封信,
>上面寫著:
>妳從來都沒有自己的主見,任何事情都只是配合,
>到最後,我覺得有妳和沒有妳其實沒什麼差別。
>我感覺不到妳的存在,對一個不存在的人,我當然愛不下去了。
>
>和一個人相戀,除了獲得對方的愛,更珍貴的應該是提升自我的價值感。
>否則愛上一個人,卻因此失去了自己,總有一天,這份愛也將隨之而去!
>任何一個人出生時,都帶著「身而為人」的價值來到這個世界。
>除了自己, 別人無從增加、也無從剝奪你的價值。
>我們無法經由美貌、財富、愛情、成就、才智或任何外在行為表現
>來提自己的價值感,只能藉由自信心來獲取尊嚴。
>
>◎為了幸福,你可以做的是:
>‧要了解到,自尊是你說有才會有的。
>
>你必須愛原來的自己,因為無論自身
>有何缺陷或成就,也許會影響你得到多少他人給的掌聲,
>卻無法證明你有多少自尊。
>
>‧記住一件重要的事:一個人如果不尊重你,就永遠不會真正愛你。
>
> 一個人如果不懂得欣賞你原有的特質,只是一味地要求你為他改變,
>那麼就叫他去和自己談戀愛好了!
>何況他對你的要求,搞不好連他自己都做不到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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