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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03月22日
婚前和婚後兩人的關係是有分別的。
(我所說的"婚",是婚姻,而不是法律上那張結婚證書.)


婚前,對方是您現在的伴侶,
雙方仍有權利選擇別的人,
若您和對方有性行為,那就奪去對方的貞潔,
亦是不尊重對方的個體和將來的決定了。


婚後,對方是您終身的愛侶,
他和她,已是由兩個人,成為一個個體,
(在社會上,夫婦/家庭亦常被看為一個單位.)
享受性愛,自然沒有多大問題。


我個人認為,婚前性行為已是一種不愛對方的行為了。
婚前性行為大多是為滿足一己性慾而發生,
若您反駁道,您只是想給對方幸福的感覺,
那是不錯的,您那刻的確是給了對方幸福的感覺,
但我絕不認為那就代表您給了她/他真實的幸福。
甚麼是真正的幸福?
我相信讀者心裡或許會有一個答案,
但我深信那答案絕不會是"一時三刻的感覺"。
(若您的答案真是這個,那我就無話可說了.)


愛是不望回報的付出,亦應彼此尊重。
在婚前性行為之先,您能承諾照顧對方一世嗎?!
或許您果真能作出以上的承諾,並照顧對方一生一世。
但您又能保證對方願意和您一生一世嗎?!
或許她/他那一刻是願意的,但日後就不會改變嗎?!


我的論點就是,
婚前性行為是不尊重對方的身體和將來的意願。
要知道女性處女膜只得一塊,還有人的回憶是不能幻滅的。
您和對方作出性行為,
就是奪去她/他的貞操,
強逼將來的他/她和您一生一世。
大家要知道,愛是給予,
而不是單單的佔有啊!
難道您說您愛他/她,就可不尊重那個未來的他/她了嗎?




於09年3月發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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