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07月17日
失戀後,我們總愛問:
「我怎樣可以忘記他?我很想忘記他,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.」
如果沒法忘記他,就不要忘記好了.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?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.
現在,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象.
請問,你想到的是甚麼?
你立刻就想一頭粉紅色的大象了.
你愈努力想去忘記,你愈是無法忘記.
仍然愛著他,忘不了他,是理所當然的事,不必覺得慚愧.
有些人明明忘不了,卻自欺欺人的說:「我已經忘了他.....」
然而,只要別人一提起,她就無法控制自己.
有一天,你會忘記他的.
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.
有一天,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,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,
你忽爾想曾經愛過一個人,啊!原來你愛過這個人,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,
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.這就是忘記.
有一天,別人提起某某,你才猛然想起,你曾經愛過這個人,
現在已經不記得了.這就是忘記.
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,
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?
~~~~完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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