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年03月05日
大提琴家馬友友來港表演,對於香港家長因為擔心出路問題而不鼓勵子女學習樂器,回應說:「當人愛上一樣東西的時候,便不可能失去它,故此,成為職業與否已不再重要,相反,當興趣變成職業後便可能產生厭惡的感覺。」
言下之意,學習樂器與否,在乎一個「愛」字,與職業無關,與出路問題無關。
讓子女學習樂器而考慮日後的出路問題,乃典型港人功利主義心態,利字當頭,忘情棄愛。
所以香港是一個很可悲的城市,調查發現,百分之九十五青少年不覺得快樂。
當一個少年人想學拉大提琴,而必須經過家長衡量利害得失才可以得到批准,儘管勉強獲開綠燈,亦經常在耳邊聽到「阿仔,拉大提琴冇出息,搵唔到錢,有幾多個馬友友。」諸如此類窩心的說話,學起來也不會覺得快樂。當然也難與所學的樂器談戀愛,即使談戀愛,也只像未經家長同意的「私奔」。
學習一種樂器,的確需要沒有利害考慮的愛,像我,完全不懂吹單簧管,絕對不可能有「出路」,必定沒有機會成為另一個Benny Goodman,但基於一種莫名其妙的愛,最終買了一支非常「可愛」的烏木單簧管,夜夜溫存,談情說愛。
沒有愛,難言快樂,愛人如是,愛物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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