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02月23日
一直都覺得陳冠希點睇都係靚仔一名~~
這件事情的發生,
我從未覺得他是錯的~~
因為....
這只是他的個人喜好~~
缺被眾人說成賤男和淫亂~~
我相信比他的喜好變態十倍的,多得是~~
他的疏忽..
寧到女主角受到傷害..
除了當時人不想外..
其實...個個都想將事件攪大的...
這就是現實..
投訴報章不應該刊登照片..
但報刊生意額不跌反升~~
邊買邊罵..
這證明了甚麼?
我很欣賞陳仔在記者會所說的..
3次道歉﹑參與慈善活動﹑無限期離開香港~~
他為他沒有甚麼大不了的"獨特"喜好,
向整個香港社會道歉~
無限期離開香港,是負責的另一種表明~
做慈善,是...這件事情發生後,務必要做的..
為補救又好,為青少年樹立榜樣也罷..
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為社會糾正對"性"的觀念..
就因為他是公眾人物~~
其實,做衰野無咩問題..
但千奇不要被人發現..
我只覺得陳仔你一直都是唔好彩...
我想說的是.
藝人也是人.
不是甚麼聖人~~
大家又何須將他美化..
然後這又不應,哪又不應該地指責????
好了..
現在香港娛樂圈又少了一個靚仔了....
真無引...
這....又有誰得益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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