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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0月10日
偶然的過份,通常我們會說是越軌。因為情緒,或者因為受了剌激,忽然間衝破了默許的界限,大發雷霆,或者大打出手,做了一些大家沒有預期的事。這又可以說成是一宗意外。


對很多人來說,「過份」是用來形容長期的狀態。這種狀態是持續的,久而久之,叫我吃不消。我感到吃力不討好,被冒犯,被羞辱。你苛索不斷,得寸進尺,我漸漸覺得很討厭,因為你實在太過份了。


許多人都相信,過份是單方面的。兩個人一起,充其量只能夠有一個人過份。即或不能,總不能夠兩個人都同時過份。要維持下去,不可以兩個人都我行我素,總要有一個人知情識趣,不善計較,樂於遷就,而且顧全大局。如果兩個人都過份,那就一定天下大亂了。


但事實原來恰恰相反;和愛一樣,過份也需要雙方面。一個人過份,另一個人不配合,這種過份只是蜻蜓點水的偶然。你不忍受的話,怎會有下次的過份呢?你不接受的話,又怎會變本加厲呢?有一個人過份,有另一個人包容,過份才能持之以恆。


怨人過份,自己其實有很大的責任。偶爾的過份不要放在心,盡量去饒恕。變本是循序漸進,加厲是按部就班。一浪接一浪的過份,是因為持續的寬容。持續不合理的過份,是因為持續不合理的寬容。


如果每一天,你媽媽煮的菜,都是非常之鹹。你不亢一聲,而且甘之如飴,擺出一副非常享受的樣子。你媽媽一定會繼續煮過份鹹的菜給你,不是因為她不知道鹹,而是她以為你也喜歡鹹。當然,她個人也喜歡重重的鹹,才會煮這樣的菜。


愛情的複雜是,當你有天忍無可忍時,你含冤負屈地怪他。媽媽無辜地說:「你不早告訴我?你天天都吃,我還以為你吃得津津有味。」你會慨嘆:「如果要我開口你才知道這個問題,那就已經沒意思了。」


怎樣待一個人才算是好呢?其實沒有絕對標準。假如不合理地對一個人差,算是過份。那麼,不合理地對一個人容忍,又算不算是過份?而且,在統計學上,有不合理的情況,才算是合理。全數都合理,令人出奇,反而有些不合理。


奇怪的是,在報章上時有聽見,甚麼房子高於市價或者低於市值成交。其實,真金白銀,在市場完成了交易的不是市價,那麼甚麼才是市價呢?同一道理,身體力行,有人願做,有人願受,又怎會有不合理?又怎會是過份?


「根本作為男/女朋友,你的所作所為太過份了,是不可以接受的。」當我說這樣的一句話時,我不是已經接受了一段時間嗎?


過份的人從來不可能踽踽而行。他背後最少有一個過份寬恕、過份溺愛、過份包容和過份信任他的人牢牢地承托和包圍著。


你躺在砧板上任人宰割,呻吟痛苦;你臥薪嘗膽,怨恨別人過份之前,不要忘記路是你自願選擇的。
於06年10月發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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