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07月01日
太過不明白,人們如何界定自己愛上了對方。
尤其根本沒有開始過的單戀。
愛到鬱鬱寡歡,悶悶不樂,不是和自己開玩笑嗎?單方面付出,而又放不開的人,比比皆是。到底,人,這種生物,在想什麼?
如果對方愛著自己,而自己愛著對方,無條件的付出是合理的。
但單向的付出,又是為了什麼呢?
有人說,愛情並不可以用理智來分析的。
但單方面的也可以算是愛情嗎?
尤其,大家只是泛泛之交,你我在生命的洪流相遇在某一個支點,也許給他/她的某些地方所吸引,
迷戀起來。如果這樣就可以算得上是愛情,那愛情就太膚淺了。這看來不過是一個慾望而已。
喜歡一些東西,想擁有,是人的基本欲望。
問題在於,這件”想得到的東西”,有多重要,可以犧牲多少已得到的東西來交換。
雖然說,他/她有吸引你的地方,但細仔一想,是不是自己的幻想中,令他/她更趨向完美呢?
這種想像出來的完美,會不會令你”估錯價”?
大家都好像把愛情神化,覺得祂是沒有得解釋,要信,就要信到底,不可以抱有一絲的懷疑。
更要”忠於”自己,那刻的感覺是絕對的,無可比疑。一如邪教一樣。
每一個人的理智是在的,但都是偏向信所謂的”感覺”。因為理智是冷酷的,而感覺(幻想)是美麗的。
在感到自己戀上後,加上幻想,就更不想放手。
這放不下的感覺,就像買三T一樣,明知中的機會率很低,但也照買不誤。因為中了的結果實在太”動人”了。
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而鬱鬱寡歡的你/妳,為什麼還要押下去,去買一個不可能兌現的幻想?
叫自己的理智回來吧! 不做極端愛情教的信徒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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