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02月19日
一頓歷時89分鐘,價值274元的晚餐。
一對男女戀人步出餐廳。
男的吃這頓飯吃得好辛苦,因他85分鐘都用了來想著公司的那份計劃書該怎樣做,幸好女的一點也不發覺他心不在焉。
女的對男的說:「現在不算太晚,你不用送我了,我自己回家吧」
明天就要交計劃書的男友,立即答:「好呀!那你小心點了,回家致電給我吧。再見。」
男的飛快點家,去埋首他的工作,他不停的做直至電話響起。
他看看鐘原來已經半夜3時許,是誰這麼夜來電,他接過電話,原來是他的未來岳母:「我女兒現在還沒回家,你不是和她去了吃飯嗎?她怎樣了,我好怕…」
男的才記起女的說回到家後會致電給他報平安,但現在已經夜半二三時她為什麼還不回家。男的心亂如麻,最後還是報警求助。
去到警局,警察問他:「她失蹤時的衣著是??」
男的:「這......她......想不起來...」
警員:「不打緊,你先放鬆一下,那衣服的顏色總記得吧!藍色??紅色??」
男的:「我........我只想著那份計劃書,吃飯也低下頭.........我不曾看過她的........」
警員:「她的頭髮型呢!長髮?短髮」
男的:「我的跟她一起很多年了..........我所以........怎麼她的東西我一點也想不起........」
警員:「你說她是你女友,你們最近很少見面嗎?怎會髮也不知道,那她有帶首飾,手袋?」
男的也是無言以對。
離開警局,男的覺得很驚訝,驚訝他對女友的「不上心」。
多年來他已把愛情當成一種習慣,就連對他的女友也「習以為常」,已經不把她放在心上了。
已過了3天,女的還是音訊全無,這3天男的除了擔心女友的安危,就是不停的想:
「她的髮型、她的衣著,我怎會不知道的!我一定要記起來!」
這夜,男的經過一條幽黑、不灰暗的長街,竟看見女的就站在長街的盡頭。
男的高興得跪向她,想緊緊的擁抱她。
但走到女友的面前他就改變了主意,他的雙手按著他女友的肩膊,說:「等一下,先不要動。讓我看清楚你,你的頭髮、你的衣著,我要好好的記著。回想起那晚,其實你發現我還有工作在身,想我早點回家工作而叫我不用送你回家。一直以來只有你的感受,而我卻不理會你。但不要緊我已知道應怎樣去愛你、珍惜你。相信我,你我一切一切今後都會常在我心中的。」
女的:「你終於都懂得理會我感受,懂得珍惜我了……可惜已經太遲……」
男的忽然醒過來,原來剛才的是一場夢。
夢醒後男的努力去想,夢中女友的衣著、髮型,但還是記不起來……
隔天,男的終於再見到他的女友,男的哭著說:「我終於知道你的髮型,衣著,我現在真正的看真你。我會記著的,永遠都會記著的,我剛想到要珍惜你,你醒醒呀,不要就這樣離開我好嗎??」
男的剛學會珍惜,卻已後悔莫及。現在他除了哭泣,就什麼都做不了…
也許你常發現我一直凝望著你!你問我看什麼呢?
我笑笑的回答……沒什麼,只是想將你的一切記在心裏,在看不見你的時細細回味…
***其實幸福就是這樣簡單到我們不相信,而讓它給溜走了。把握即是擁有,好好把握你身邊所握有的一切!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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